商标转让注意哪四点?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在商标转让已经取得注册证书的商标时,因为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因此商标转让的风险非常小,只要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且注双方的转让手续合法有效,转让成功率将大大的提高。

《商标法》其中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方名下相同或近似商标须一并转让,包括正在申请过程中的

2。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3。根据中国《商标法》39条其第二项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4。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