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 二、如何注册商标

二、如何注册商标?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办理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材料要求:


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携带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办理方式:


1. 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
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2.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等多部门办理。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电话:010-62356655,010-63218500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电话:010-82612006-1


朝阳受理窗口

电话:010-84681512


丰台受理窗口

电话:010-63458090


石景山受理窗口

电话:010-88796120


通州受理窗口

电话:010-60532520


顺义受理窗口

电话:010-81460375


昌平受理窗口

电话:010-69743319


大兴受理窗口

电话:010-81299552


怀柔受理窗口

电话:010-60684940


平谷受理窗口

电话:010-89985049


密云受理窗口

电话:010-69065282


延庆受理窗口

电话:010-6910325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

电话:010-87162375


注意事项:在中国没有营业所的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