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未按时缴纳如何补交?

专利是企业或个人的无形财产,在申请完毕后需要按时缴纳年费才可以保证专利的正常使用,但专利众多或专利不常使用的情况下专利人常常会漏缴专利费,专利费若长时间不按时缴纳国家会发放丧失专利权的通知书,所以按时缴纳专利费十分重要。以下是创名商标网为您整理的专利费补交的相关整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年费没及时缴纳:

如果是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 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 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 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

费的25%。

二、除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这四种期限被耽误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不能请求恢复权利,其他情况都可以在接到权力丧失通知书的2个月内提出权力恢复。

1、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2、缴纳1000元恢复费

3、同步补交你应该缴纳的费用

当然权利恢复手续可以在未接到权力丧失通知书之前就提前办理,早办早恢复。